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西安音乐学院工会现有15个分工会,工会专职干部4人,下设工会、人口与计划生育、乡村振兴三个办公室。校工会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四项职能,在依法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多次受到上级工会的表彰。
工作职责:
1、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履行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职能,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务公开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2、履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责,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和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
3、配合学校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4、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教职工协会工作。
5、指导与加强分工会建设,充分发挥二级工会组织的作用。
6、依法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做好教职工福利工作。
7、贯彻落实中省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在校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地区的乡村振兴工作。
8、领导和加强女教职工委员会的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政策,认真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9、完成上级工会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电话: 029 — 88667036
办公室地址:校教职工活动中心三楼302室